家長常誤解:「3條 升小問題」

家長常誤解:「3條升小問題」
前些時舉行過一個小學講座,使我印象深刻,因為家長在Q & A問答時提出了3條問題,若不小心,很易找錯答案而下錯決定,費時失事事少,被派「冇人要」小學事大。請關心子女小一派位的家長,細心閱讀以下內文。
家長﹕趙sir,剛才你在講辭中說,適齡兒童會有10分,而適齡兒童是指「翌年九月開課時,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」;若「大過七歲」,是否表示佢冇咗10分?
趙Sir﹕Good question,你答對了後半部,即係,如果小朋友「大過七歲」,佢便冇咗適齡兒童嗰10分。如果你個小朋友細過五歲八個月,根據「小一入學申請表須知」第一項參加資格﹕未足齡「不能參加申請」。
家長﹕我不明白,這個適齡兒童的規定,不是說明在這年齡範圍之內便有10分;換句話說,不在這年齡範圍之內,便至多冇咗嗰10分,為甚麼不能參加小一入學申請?
趙Sir﹕教育局定立了「五歲八個月或之後」,是適宜小朋友讀小學一年級,而五歲八個月之前,是不適宜。「小一入學申請表填表須知」的英文版更加清楚,未夠五歲八個月的孩子「cannot participate in the Primary One Admission exercise」。其實家長可以叫孩子重讀一年或送他讀直資或私立小學。
家長﹕明白!第二題是關於「搬屋」。我以前是讀協恩中學附屬小學,但我現時住在灣仔12校網,我鍾意瑪利曼小學,但我替女兒報讀瑪利曼只得15分,報協恩小學卻有25分,我應該點辦?
趙Sir﹕老實話俾你知,用15分報瑪利曼有九成係「陪跑份子」,機會微乎其微;用25分報協恩,卻有九成九會被取錄,我認為你無需猶疑了,報協恩吧!
家長﹕我住在灣仔,但我的爸爸媽媽住在34校網,我是否要成家搬去何文田34校網住?
趙Sir﹕指引規定有以下證明你住在該校網的文件便可以:「已蓋釐印租約、差餉單、水、電、煤及住宅電話收費單的正本及影印本。我相信你只要和爸爸媽媽商量,一定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!
家長﹕看來真的要向爸爸媽媽求救。
趙Sir﹕第三條問題是甚麼?
家長﹕第三條問題是如果搬,幾時通知教育局?是否愈早愈好?
趙Sir﹕你認為呢?
家長﹕有朋友試過遲咗搬,結果派得好差,所以佢勸我最好九月便搬,遲搬便派唔到好學校咁講。
趙Sir﹕如果九月搬,便不用通知教育局;如果遲,千萬不要遲到喺統一派位後,到時,統一派位已開始,你一定派得差。只要你在明年統一派位前一星期,帶申請信和新住址證明文件的正副本,往九龍觀塘偉業街223號宏利金融中心2號2室申請便可以了。記住,不要遲過統一派位後!!!
家長﹕明白,多謝趙Sir指點迷津!
趙Sir﹕祝你替子女申請到心儀小學!

 

作者:趙榮德校長
前喇沙書院副校長,香港輔導教師協會榮譽顧問;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客席講師。著作約有廿二本,包括最新出版的2018/19「尋找免費優質幼稚園」及「小學選校一本通」等;更在「趙Sir之友Facebook」發放升學、親子文章:www.facebook.com/趙Sir之友